开源程序是什么?
开源(Open Source,开放源码)被非营利软件组织(美国的Open Source Initiative协会)注册为认证标记,并对其进行了正式的定义,用于描述那些源码可以被公众使用的软件,并且此软件的使用、修改和发行也不受许可证的限制。概念
开放源码软件通常是有版权 (copyright ) 的,它的许可证可能包含添加自定义项这样一些限制:着意地保护它的开放源码状态,著者身份的公告,或者开发的控制。实际上,开源软件同时涉及源码本身和开发过程,涵盖了三个方面的意义:免费分发的源代码、模块化的体系和集市式的开发--在这种开发方式中,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参与最终产品的制造,三个方面互相之间有密切的联系,集市式的开发过程给开源软件以强大的改错能力,因为它将程序中的错误公开给了数量巨大的观众,他们都是潜在的改错者。另一方面,任何人都可以复用和发行开源软件的代码这一事实又支持了公众利益,因为创新的观念被整个集市所共享。另外,"open source"这一术语还被延伸到其他智力团体中,指那些可通过公开手段获得的智力资源,比如报纸、教学课件等。
GPL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的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对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你的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决意保证你有发布自由软件的自由(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保证你能收到源程序或者在你需要时能得到它;保证你能修改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而且还保证你知道你能做这些事情。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规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认你的权利,或者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软件或者发布了软件的副本,这些规定就转化为你的责任。例如,如果你发布这样一个程序的副本,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你必须将你具有的一切权利给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须保证他们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序;并且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你的权利。
(1)给软件以版权保护。(2)给你提供许可证。它给你复制,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
同样,为了保护每个作者和我们自己,我们需要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软件没有担保(no warranty)。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软件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这样的风险,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获得专利许可证。事实上,将软件变为私有。为防止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专利必须以允许每个人自由使用为前提,否则就不准许有专利。
应用
出名的作品除了趋于成熟的Linux 操作系统外,还有 Apache网页服务器、Perl 程序语言、MySQL 数据库、Mozilla浏览器、OpenOffice、开源软件无线电GNUradio 等等。在政府的推动及各软件大厂(如 IBM、Redhat、Apple 等)的推动下,预料这股旋风将会掀起新的软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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